一:本市事業、金融、銀行業單位:
1、單位介紹信;
2、單位公章;
3、要負責人身份證原件、復印件(如主要負責人不能前來應同時出具主要負責人 委托書);
4、經辦人身份證、駕駛證原件及復印件;
5、租金、押金。
注:承租人在交還車輛后,須扣留 1000 元作為違章風險金,待 30 個工作日后查詢電子警察無違章記錄后再予以返還。
二:企業單位含外企公司
1、營業執照副本原件、復印件;
2、法人代碼證書原件、復印件;
3、法人代表身份證原件、復印件(如法人不能前來應同時出具法人委托書);
4、本單位公章或合同章;
5、經辦人身份證、駕駛證原件及復印件;
6、租金、押金。
注:承租人在交還車輛后,須扣留 1000 元作為違章風險金,待 30 個工作日后查詢電子警察無違章記錄后再予以返還。
三:個人租車
1、電話預約或上門預約,來本公司簽訂租車合同。
2、自駕車需本人身份證、戶口本、房產證明;駕駛證,押金。
注:承租人在交還車輛后,須扣留 1000 元作為違章風險金,待 30 個工作日后查詢電子警察無違章記錄后再予以返還。